所属分类:对外开放回复时间:2025-12-05 19:19:33
答:
根据11号令第三十二条,企业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19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。具体而言,如境内企业A拟设立境 外企业a,则A应当在为a投入资产、权益或提供融资、担保之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。A可以先注册境外企业a,但在实际出资前(实缴注册资金、为并购或绿地投资投入资产权益等)应当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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